2018年起這些新規將影響我們的衣食住行
原標題:2018年起這些新規將影響我們的衣食住行
據《勞動報》報道,2018年即將到來,一大批新的法律法規也呼之欲出,勞動報記者整理瞭一份新年法律法規指南,看看哪些新規將影響我們的衣食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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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後,刷單炒信行為最高罰200萬,市民的網絡購物環境將得到改善;《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提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有實體經營門店,第三方平臺有抽查和監測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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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市民而言,裝修垃圾這個令人頭疼的問題或許能得到解決。隨著《上海市建築垃圾處理管理規定》的出臺,亂扔裝修垃圾,最高將面臨1000元罰款。
對於準備買車的市民,小排量汽車購置稅恢復至10%的消息最牽動著他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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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
刷單炒信最高罰200萬網絡購物環境有望改善
新的一年,無論電商平臺再如何激戰正酣,立法機關也將許諾市民一個良好的網絡購物環境。2018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正式實施。
據悉,《反不正當競爭法》被認為是規范市場競爭的利器,自1993年出臺以來已實施24年。近年來隨著新興產業特別是互聯網的飛速發展,這部法律的不足日益凸顯。幾經醞釀,《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於2017年2月提交初次審議,後經8月、10月兩次審議,終獲通過。
亮點一:傍名牌將被查處
新法有不少亮點。首先,對類似“傍名牌”的混淆行為,修改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進一步明確概念,將“引人誤認”作為混淆的核心判斷標準,同時對擅自使用他人標識做出限定,要求該標識在相關領域有一定影響。
新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記者瞭解到,上述條文同時還增加兜底性的條款,讓禁止混淆行為的規定在實踐中涵蓋范圍更加廣泛。
亮點4G遠端監控行車紀錄器二:刷單將受到嚴懲
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淘寶購物,還是出遊預訂住宿,人們很重視前人的評價來做出選擇。這也滋生瞭店傢大量刷好評的需求。尤其是,隨著我國網購市場迅速發展,“刷單炒信”行為已經形成瞭完備的灰色產業鏈。明年起,這一現象將得到明顯改善。
據瞭解,新法一方面明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另一方面增加瞭一款規定:明確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根據新法規定,“刷單炒信”和幫助“刷單炒信”的,將會面臨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甚至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記者註意到,在之前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該條款處罰力度為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新法將刷單等虛假宣傳的罰款上限提升瞭10倍,這表明瞭國傢整治電商平臺刷單亂象的決心。市民今多鏡頭行車記錄器後的網絡購物環境有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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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實施
外賣必須設立實體店第三方平臺有監測義務
網絡訂餐目前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過,隨著網絡餐飲業的“井噴”,網絡外賣餐飲暴露的不安全問題越來越多,為此,監管趨嚴態勢亦逐漸明顯。記者瞭解到,2018年1月1日起,國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據介紹,該辦法對網絡訂餐有瞭更多新規定,其中還特別強調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針對市民關註的外賣餐盒污染問題,辦法裡也特別提到,鼓勵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
亮點一:經營網絡餐飲須有實體店
據介紹,對於外賣安全的生產源頭———廚房,《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裡明確瞭“線上線下一致”原則,即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並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
對原料、加工過程的質量、生產設施清潔等,亦明確要求6鏡頭行車記錄器經營者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區加工食品,不得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否則,最高處罰金額達到3萬元。
記者發現,新辦法裡對送餐人員和送餐過程也有明確規定: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單位要加強對送餐人員的培訓和管理。配送有保鮮、保溫、冷藏或冷凍等特殊要求食品的,要采取能保證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亮點二:第三方平臺應承擔監測義務
外賣店入駐平臺,平臺是否也有義務進行抽查和監測?對於這一問題,《辦法》也明確作出瞭解答。據介紹,《辦法》規定,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審查登記並公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許可信息、如實記錄網絡訂餐的訂單信息、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等義務;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需要履行公示信息、制定和實施原料控制、嚴格加工過程控制、定期維護設施設備等義務。
在此基礎上,國傢食藥監總局也將組織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如果在監測中發現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的,則將通知有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組織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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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築垃圾處理管理規定》實施
亂扔裝修垃圾最高面臨1000元罰款
隨著上海建設加快,建築垃圾產生量不斷增加,給城市管理帶來瞭巨大的壓力。2010年公佈的《上海市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規定》已經無法適應行業的發展和管理需求,如,未能全方位覆蓋建築垃圾的類別,特別是將居民裝修垃圾排除在外。對此,《上海市建築垃圾處理管理規定》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明確將建築垃圾分為建設工程垃圾和裝修垃圾兩大類,並明確瞭處置規定。
亮點一:首次將裝修垃圾納入建築垃圾
記者瞭解到,根據新規,住宅小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辦公和經營場所,如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的業主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是責任人。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設置專門的裝修垃圾堆放場所,保持其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揚塵污染,並明確裝修垃圾投放規范、投放時間、監督投訴方式等事項。至於客觀條件有限的地方,如果無法設置裝修垃圾堆放場所,應告知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其負責指定裝修垃圾堆放場所。
責任人還有義務避免將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混入裝修垃圾堆放場所,並將其管理范圍內產生的裝修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服務單位進行清運,清運費由產生單位和個人承擔。除瞭要將裝修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堆放場所外,還必須將裝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別收集、將裝修垃圾進行袋裝、將裝修垃圾中的有害廢棄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否則,相關單位或個人最高將面臨1000元的罰款。
亮點二:對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提出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新規首次以單章形式對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提出要求。上海將實施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的強制使用制度,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按規定使用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
據悉,上海近年每年進入收運處置環節的裝修垃圾約有300萬噸,如果隻是通過分揀,進行無害化處理,既會對原本處置能力就已吃緊的末端環節造成壓力,也是對資源的浪費,因此,在精細分揀基礎上的資源化利用,將是上海裝修垃圾處置的主要方式。
而據業內人士透露,“十三五”期末,上海要形成750萬噸/年的資源化利用能力。明年年內,建成老港、閔行、嘉定及寶山等裝修(拆房)垃圾處置設施,並有效運轉;積極推進裝修垃圾中轉分揀設施提標改造,提高分揀效率、提升分揀品質;完成建築垃圾消納處置專項規劃編制,結合本市圍海造地、林地建設等項目,綜合研究建築垃圾消納卸點規劃以及配套轉運設施規劃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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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司機將迎來多個改變
小排量車購置稅恢復至10% 疲勞駕駛直接扣12分
無論是即將購車的新司機,還是早已駕輕就熟的“有車一族”,2018年1月1日起,不少汽車、交通新規都應該及時註意。如對於普通百姓而言,汽車購置稅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明年元旦起,1.6升以下的汽車購置稅將恢復至10%的法定稅率,車主購買小排量車的成本將有所增加;不僅如此,對於交通安全的監管也越來越嚴格,如有疲勞駕駛行為的司機,明年起將直接扣除12分。
亮點一:小排量車購置稅優惠取消
記者瞭解到,2016年12月13日,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發佈瞭《關於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針對此前5%的購置稅率有所調整。其中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對於汽車消費者而言,明年1月1日起買的小排量汽車要多花錢瞭,購置稅將比今年高出2.5%。
據悉,一般的汽車購置稅基於《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中顯示的購車款,並應采用扣除增值稅後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計算。通用計算公式為:車輛購置稅=購車款/(1+17%)?購置稅率。如當市民在今年購買一輛售價為10萬元的1.6升或以下排量汽車時,應繳納購置稅6410元,在明年購買價格相同的車型需繳納購置稅為8547元,比今年將多出2137元。目前10萬元上下的車型,在明年購置稅優惠結束後,市民普遍將多付出2000元左右的稅款。
亮點二:疲勞駕駛直接扣12分
我國的汽車行業發展日新月異,汽車上路管理方面的政策也在不斷更新。明年起,疲勞駕駛將會被扣12分,市民因提高警惕。
記者瞭解到,許多駕駛員為瞭趕時間,很容易造成疲勞駕駛。看似是個不起眼的“小問題”,但存在著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此前疲勞駕駛的處罰方式分兩種:1,對於連續駕駛大中型載客汽車、危險物品車如果有超過4個小時以上沒有停車休息的,或者停車休息的時間沒有達到20分鐘以上的,則對駕駛人一次扣12分。2,對於駕駛大中型載客汽車、危險物品車以外的車輛,如果有連續4個小時以上沒有停車休息的,或者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則駕駛人一次性扣6分。
新交規中規定:一旦被查到疲勞駕駛,將受到扣12分的處罰。據交警部門介紹,大中型載客汽車、貨車上均裝有GPS系統,一旦被系統查到疲勞駕駛,將會受到扣12分的處罰。而小汽車方面,交警部門建議廣大市民開車4小時,休息至少20分鐘,安全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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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些新規也該知道
拖欠工程款將列入“黑名單”2018年1月1日起,《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將被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同時,對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
導遊不得擅自變更行程強迫購物2018年1月1日起,《導遊管理辦法》施行。《辦法》明確導遊執業不得出現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等11項違法違規行為。《辦法》規定,導遊證將采用電子證件,由國傢旅遊局制定格式標準,各級旅遊主管部門通過全國旅遊監管服務信息系統實施管理。電子導遊證以電子數據形式保存於導遊個人移動電話等移動終端設備中。
排污費退出歷史舞臺2018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施行,現行征收的排污費將改征環境保護稅,標志著排污收費政策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環保稅法規定,應稅大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決定。
新《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將於2018年1月1日實施。新版中中小企業促進法設立專項資金,進一步規范財稅支持的相關政策,為企業降成本,設“權益保護”專章,加大中小企業權益保護力度。這些措施,兼顧市場公平和保護,讓中小企業有更多“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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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秦阿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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